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成功入册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
日前,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成功入围宁波海事法院的鉴定名册,与SGS等分享宁波海事鉴定的市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内部需要逐步建立起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目前,绝大多数普通法院基本义完成了从上至下的入册工作。但是海事法院是相对独立、业务专业、独成体系的法院,在全国十家海事法院中宁波和大连海事法院最早起步,着手建立专门的海事司法鉴定人名册。
虽然鉴定所之前已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对外委托机构名册,但由于海事法院独成体系、海事诉讼涉及诸如船舶规范、事故责任原因等各种技术性判断,对海事司法鉴定的专业化和科学性要求较高,涉案标的物价值高,相比普通商品的质量鉴定,海事专业知识、船舶技术鉴定一直是鉴定所的短板,而且地处非口岸地区,因此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一直没能入册宁波海事法院的鉴定人名册。
近几年来,鉴定所司法鉴定业务发展迅速,在浙江省司法系统内已有较高知名度及权威性。同时鉴定所也密切关注海事领域的相关案件,通过聘请资深的船舶工程师及船舶检验人,并积极参与一些保险公司、班轮公司等的海损鉴定案件,逐渐培养起自己的海损鉴定队伍。
2009年5月,宁波海事法院进行了新的一轮入围名册的申请,此次申请,鉴定所势在必得,通过浙江省高院的大力推荐,申请材料做了充分的准备,并接受了宁波海事法院的全面审查后成功入册。
宁波海事法院管辖浙江全省所属港口和水域(包括所辖岛屿、所属港口和通海的内河水域)内发生的海事海商方面的一审案件。此次成功入围,意味着鉴定所获得在浙江省范围内的船舶鉴定、海损鉴定领域司法鉴定资格,同时也将成为鉴定所进军海事领域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