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宁波市交通局和财政局出台《宁波港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江西口岸办       
    近日,宁波市交通局和财政局出台《宁波港航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从事宁波港集装箱“海铁联运”的经营者给予财政补贴。该《办法》是此前宁波市政府所发布的《关于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配套,其核心指向就是鼓励铁路集装箱运输,壮大宁波港海铁联运市场。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