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查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满洲里海关 侯彦帅 乔建法
9月21日,满洲里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走私入境珍贵动物制品案件,查获麝香51个,共1000克左右,案值约40万元人民币。
2009年9月21日,满洲里海关缉私部门获得情报,有两名中国人已走私入境麝香约一公斤,准备乘坐当天的火车到内地高价出售。海关情报部门立即针对涉案人员信息开展经营核查,同时指挥秘密力量进一步获取情报线索。情报人员利用情报手段锁定了其中一名走私分子的姓名和体貌特征,并得知走私分子将在当天从扎赉诺尔火车站上车。得知此情况后,缉私民警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并兵分两路组织抓捕。
经过与铁路部门沟通并及时根据旅客乘车情况,缉私警察最终锁定了两名30岁左右手拎食物袋的男子。随后,4名侦查员分两组分别堵在了走私分子所在车厢的两侧,一名侦查员协同两名铁路民警,以查身份证的名义慢慢地接近了那两名可疑男子。经过核查身份,其中一名男子的名字和情报掌握的走私分子的名字吻合。于是,侦查员一跃而上,将两名走私分子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内查获了重约1公斤的麝香。抓捕行动成功后,接应民警顺利将两名走私分子带回,并进行了突击审讯。
经查,走私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做外贸生意时,从倒卖珍贵动物制品的俄罗斯人处得知麝香卖到中国内地可以赚取高额利润,他亲自前往俄罗斯收购麝香,并将收购到的麝香委托一名俄罗斯伺机走私带入中国境内。由于自身资金有限,李某便向生意合伙人尹某借款,并承诺尹某如果和他一起将麝香卖到中国内地,分给他一部分利润。在利益的驱使下,尹某和李某一起前往内地,准备倒卖麝香后大赚一笔,却在途中被缉私民警一举查获。
麝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麝属类动物的香囊,属于珍贵药材,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禁止进境。但由于麝香在俄罗斯可以自由买卖,而我国十分缺乏,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想尽各种办法将麝香走私进境。针对这一情况,满洲里海关缉私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走私珍贵动物制品进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