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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重工业(宁波)公司3号高桩泊位对外启用通过省政府验收
宁波市口岸打私办海港处 叶小湖       
    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文件精神,8月28日,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浙江省海事局、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市政府办公厅、宁波市口岸打私办、宁波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口岸验收组,对韩国独资三星重工业(宁波)公司3号高桩泊位对外启用进行验收。验收组听取了三星重工(宁波)公司及各口岸查验单位关于泊位准备工作的情况介绍,并现场察看了3号高桩泊位有关监管设施和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经过认真讨论,与会各部门一致同意并通过对三星重工业(宁波)公司3号高桩泊位对外启用验收,并形成了口岸验收会议纪要。9月4日省政府已下发浙政函[2009]127号文件,批复该泊位正式对外起用。
 
    三星重工业(宁波)公司3号高桩泊位位于北仑港区已开放口岸范围内,是新建的5千吨级专用码头,码头位于公司1号泊位东侧。新建泊位总长139.87米,宽21米,前沿水深为8米,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0万吨。该项目工程自2008年1月开工建设,至2009年5月建成,并于5月12日通过了码头交工验收,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在宁波口岸各查验部门的共同支持下,3号高桩泊位于2009年6月26日通过了口岸对外启用预验收。该泊位自2009年7月投入试生产运行,至今已成功试靠专用钢板散货船2艘次,接御进口产品原料4000吨,试生产期间运行管理正常,为对外启用后接靠外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该泊位对外启用后将大大缓解三星重工业(宁波)公司物流运输压力,彻底解决生产原料与产品进出口的交通瓶颈问题,同时对提升整个北仑港区大宗散货通过能力,促进宁波港口岸开放型经济的稳步发展,也将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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