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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现场会在绍兴召开
浙江省口岸协会       
    9月18日,浙江检验检疫局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现场会在绍兴召开。戴永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分支局分管领导、认证、法制部门负责人及省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学习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总局117号令)和《出口商品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管理办法》等两个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认证全过程监管试点工作任务和目标。
 
    戴永华副局长在会上要求全省系统全面推行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纳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之中,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发挥认证全过程监管对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作用。要加强领导,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通过推行认证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系统建立起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便捷、行为规范公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认证执法监管队伍,使认证执法监管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2008年10月,国家认监委选择浙江、上海、广东等六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浙江检验检疫局按照认监委的工作部署,选择绍兴局为试点单位,将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纳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之中,专门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建立“一个机制、一个体系、一个网络、一支队伍”的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工作目标,将与认证活动相关的各实施主体,包括认证机构、认证人员、获证企业、CCC标志发放中心和标志印制机构等,全部纳入全过程监管范畴,形成闭环管理,继而建立起对认证活动和结果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
 
    经过一年的试点运行,试点单位已经基本建立了覆盖产品和体系认证有效性执法检查为监管重点的全过程认证监管模式,积极探索了检验检疫部门对认证机构监管的有效方式,试行了“认证机构备案和认证评审全通报”和“检验检疫部门见证现场审核制度”,实现了既对企业监管又对认证机构监管的方式,使监管关口前移;出台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即《出口商品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两本手册,即《管理体系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手册》、《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手册》,为下一步全面推行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模式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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