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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办批准同意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
海口海关
8月26日,海关总署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保税区海关更名的批复》,明确:经中编办批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保税区海关”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关为正处级机构,隶属海口海关,负责海口综合保税区的海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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