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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
上海口岸协会       

    上海日前制定出台全国第一个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有两个附件,一是《上海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上海市贸易便利化指标框架》。其中《上海市贸易便利化指标框架》是该文件的亮点之一,涉及工商注册登记、外贸经营权备案、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等方面共13项指标,这些将用以衡量上海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工作效率,力争将上海建成“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形成收费最少”的城市之一。

  新颁布的《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明确成立由上海市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口岸办、市金融办、市工商局、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管局上海分局等部门组成的上海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由市商务委牵头推进贸易便利化工作。

  同时,《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完善了贸易便利化的指标体系,以衡量上海在相关工作中的效率。据了解,这套指标根据贸易开展的时间顺序,分为贸易开展前、贸易开展中、贸易开展后共13个指标,其中服务管理指标9个,效率指标3个,成本指标1个。如在贸易开展前,该体系规定对申请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企业,材料齐全的,海关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注册登记证书;贸易开展中,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一般情况下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网上申请纺织品产地证后,3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完成签发;而在贸易开展后的出口核销阶段,绝大部分企业可现场办理,少部分报送量大、一时无法当场办结的企业,则采取预约核销方式,一般在3天内办结;至于出口退税环节,从受理正式申报到单证审核、机审、签批,完成上述四个阶段最长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此外,该指标体系还提出了“进出口行政收费增减率”的评定,即有关进出口管理单位在办理进出口业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性费用占年度进出口额的比重也要被纳入效率衡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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