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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科院提醒企业关注欧洲化学局第2批高关注物质的公众咨询评议
浙江省口岸协会       

    2009年9月1日,欧洲化学局(ECHA)在其官方网页公布了第2批15种高关注物质(SVHC),进行公众咨询评议,有利益相关的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可就这15种高关注物质进行评议,评议期为45天(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5日)。

    这15种高关注物质为蒽油及蒽油相关产品(分别为CAS 90640-80-5,CAS 91995-17-4,CAS 91995-15-2,CAS 90640-82-7,CAS 90640-81-6),主要用于生产涂料、木材、防腐剂、杀虫剂等;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CAS 84-69-5),用作塑料、纺织纤维、皮革等的增塑剂;2,4-二硝基甲苯(CAS 121-14-2),用于聚氨酯发泡材料、染料及有机合成;高温煤焦油沥青(CAS 65995-93-2),用于涂料、防潮涂层、木制品添加剂等;三(2-氯乙基)磷酸酯(CAS 115-96-8),用作阻燃剂和有阻燃功能的增塑剂;耐火陶瓷纤维硅酸铝和锆硅酸铝,用于工业隔热填充材料; C.I.颜料黄34(CAS 1344-37-2),C.I.颜料红104(CAS 12656-85-8)和铬酸铅(CAS 7758-97-6),用于生产油漆油墨、橡塑制品着色剂;丙烯酰胺(CAS 79-06-1),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大多用于水净化处理,纸浆加工和管道内涂层)。

    就ECHA公布的第2批15种高关注物质,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已开通咨询电话,并在45天的评议期间研究和开发出产品的符合性评估和检测服务。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一直密切关注欧盟REACH法规有关高风险物质的最新消息,包括最新高关注物质清单,授权物质清单和限制条款等,努力为出口企业提供法规咨询,产品符合性评估和检测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出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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