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7月份,洞头辖区航运公司所属船舶在外被滞留达4艘次,接近去年滞留艘次,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分析滞留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减少滞留频率,切实转变洞头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状况及管理水平。在温州洞头海事处前期召开航运公司年中安全状况评估会,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9月3日上午,温州检验检疫局处两级海事对滞留率较高的温州市远航海运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检查人员对该公司所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措施及今后管理办法等进行检查,要求公司在做好体系船舶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非体系船舶的管理,按规定配备岸基管理人员,保证岸基管理力量。同时对下步如何避免公司所属船舶滞留情况,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公司针对当前实际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滞留船舶重新签订管理协议,适当加收保证金,增加挂靠船舶利益风险。
二是要求公司管理人员随海事人员上船安检,及时掌握船舶在安检中发现的缺陷,督促船舶整改,必要时公司要自行组织对船舶的季节性、针对性检查,保证船舶适航。
三是要求公司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对安检或自行检查中发现的缺陷,由专人负责落实整改纠正。
四是公司要加强动态管理,与船舶的联系由每周一次改为每周一、周五联系两次。
五是要做好体系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