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VTS根据辖区航行危险度高、危险货物运量大这一实际,突出VTS系统的监控、信息和支持联合行动等专业管理优势,细化措施,强化监管,提高危险品船舶安全监控水平,在水域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随着宁波舟山港的快速发展,危险品运输日渐活跃,污染潜在威胁严重。据2008年统计,宁波VTS管理区及附近覆盖水域(覆盖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水域)危险货物吞吐量达1.4亿吨,其中原油9214万吨,占全国的60%,危险品船舶和危险货物监管量多年来一直高居全国各VTS之首。此外,覆盖水域内有多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和国家级石化工业区,大型、超大型油轮和大型化工品船舶进出港频繁,发生大规模污染事故的风险较大。
为加强危险品船舶动态安全管理,宁波VTS对危险品船舶实施全程跟踪监控措施。主要做法:一是在接到危险品船舶报告后,VTS及时予以跟踪和标识确认,在船舶种类上选择“危险”级别(在交通显示器上会以红色目标显示),以区别于其他普通货船,便于全程监控。二是在航行监视中做到“及时提醒明、全程跟踪紧”,一旦发现违规航行,或者可能影响其他船舶安全的,立即发出提醒或警告。三是严格按照锚地功能划分指定危险品船舶在规定锚地(锚位)抛锚并加强监控,避免无序混合抛锚,控制事故性污染风险。四是合理控制危险品船舶靠离码头时机,加强相关交通流组织和信息服务,避免危险品船舶在码头前沿滞航待泊。五是对载重吨5万吨或船舶长度250米以上的大型油轮和大型化工品船舶,尤其是超大型油轮(VLCC)实施全程重点监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