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版《旅行社条例》、规范旅游市场文明秩序,日前,宁波市旅游局在借鉴其他省市旅游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市旅游市场实际情况,制订了《宁波市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和《宁波市出国(境)旅游合同(2009版)》,并将于9月初正式发布实施。与旧版相比,新版旅游合同对旅行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游客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更透明、更实际的规定,明确告知游客行程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和停留时间等事项,这使得旅游过程中发生的责任归属将更加明朗化,有效降低纠纷事件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