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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中药出口大幅下降中成药比例偏低凸显研发能力薄弱
浙江省口岸协会       

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浙江省累计出口中药3920吨,价值1594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18.5%19.1%,而去年同期为分别增长0.9%26.1%。上半年,浙江省中药出口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月度出口值逐渐回升,出口增幅仍处低位。上半年,除2月份受春节因素影响出口骤减外,其余月份浙江省中药出口总体平稳,并自3月份起逐月增长,但与去年同期增幅相比,今年上半浙江省中药出口十分低迷,仅56月份同比为增长1.3%8.2%,其余月份增幅均为负数。

二、几乎全部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半年,浙江省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中药1573万美元,下降20.2%,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98.7%;加工贸易方式出口21万美元,而去年同期出口值为零。

三、各类型企业出口不同程度下降。上半年,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中药614万美元,下降3.4%,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38.5%,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出口508万美元,下降32.2%,占31.9%,回落6.1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出口444万美元,下降13.7%,占27.9%,上升1.8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出口28万美元,下降61.1%,占1.8%,下降1.9个百分点。

四、对主要市场出口均下降,对美国出口异常强劲。上半年,浙江省对日本出口中药851万美元,下降6.1%;对东盟出口224万美元,下降45.3%;对香港出口116万美元,下降23.5%。对上述主要市场出口合计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74.7%。此外,上半年浙江省对美国出口中药96万美元,增长47.6%,增幅同比上升41.7个百分点。

五、中草药出口量大价低,中成药出口价高量不大。上半年,浙江省出口中草药1372万美元,下降19.4%,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86.1%,出口平均价格每千克4美元;出口中成药178.8万美元,下降29.2%,占比11.2%,出口平均价格每千克4.7美元。

由于受文化认知的影响,中药在全球多数国家都未进入主流医药市场,在国外基本上只能用于膳食补充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因此出口规模始终难以扩大。而上半年出口明显萎缩,一方面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本、东盟等主要消费市场需求下滑,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东南亚一些国家的货币今年以来波动较为频繁,使出口企业对出口都较为谨慎。

我国作为世界天然药物丰富的原料基地,药用物产资源非常丰富,但随着世界各国对天然药物提取物的需求逐渐增加,再加上无序开发、生态环境变化、资源利用粗放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相当部分药用物产资源蕴藏量正不同程度的持续下降。如近年来我国药用价值极高的野生甘草面积已减少70%,经济蕴藏量下降80%;陕西的贯叶连翘,青海的冬虫夏草,东北的人参等珍贵药材已濒临灭绝

而近年来,以日、韩、欧美为代表的跨国制药公司纷纷在我国投资设厂,廉价的利用国内丰富的药用物产资源和中药临床应用经验,并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科研力量和先进的生产技术逐步抢占国内外市场,给浙江省中药产业带来不小的挑战。

当前,浙江省重要出口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为:

一、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导致国际竞争力不强。中成药是中药行业中科技含量最高的部分,同时也是利润最丰厚的一部分,而浙江省中药出口一直以低附加值的中草药为主,中成药的出口比重只占到1成左右。而日本、韩国企业近年来大力加强对中药材深加工工艺的研究和投入,通过从中国进口中药材经加工成成药后再出口世界各地包括返销回中国市场,对中国中药构成严峻的竞争态势。数据显示,我国中成药在2008年出现了13年来的首次逆差,中国实际上已经成为中成药的净进口国,这不能不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

二、质量标准体系缺失导致中药出口难度增加。我国的中药产品常常遇到国外市场的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药品规范、准则与国外的规则差异较大。一直以来,我国多数中药都缺乏明确的有效成分含量指标,而近年来日韩及欧美等国相继提高中药的生产和检测标准,使我中药出口难度不断增加。如美国新修订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日本的新《海事法》,以及欧盟新修订的《欧盟人用药品与兽药GMP指南》,无疑都提高了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中药进入门槛。尤其自2011年以后,中国中药要进入欧洲市场所需的注册成本将大幅提高,而在此之前通过欧洲药品简易注册需要花费已达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中国仅1家中药生产企业的中成药在欧盟药品注册成功。

三、保护意识薄弱导致大量中药配方流出国门。由于国内中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中药知识产权面临流失的风险。2002年,一种地道的中药 “青蒿素”被国外一家企业根据科研论文进行结构改造并抢先申请了专利,中国因此每年至少损失2亿到3亿美元的出口。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还存在重视保护中药品种,而对制作中药的核心技术缺乏保护意识的情况。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明确指出, “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灸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是禁止外商涉足的,但目前日本、韩国、欧盟等一些国家却纷纷通过在我国建厂聘请国内专家 “偷学”中药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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