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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多项成果初现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7月28日,上海、江苏、浙江、宁波4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浙江嘉兴召开了2009年度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组秘书组会议,共同商讨如何深入推进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为长三角外贸企业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通关环境,全力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宁波局李忠榜副局长、法综处和通关处负责人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长三角地区检验检疫机构合作备忘录》及《2008年长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各方决定通过构建八项合作机制,即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联系单机制、代理报检单位管理机制、红黑名单制度、口岸查验机制、信息互通交换机制、风险预警管理机制、CCC执法目录信息共享和目录外产品鉴定结果互认机制,完善和建立有区域特色的直通放行制度等,加强区域合作,发挥协作实效。其中,宁波局承担了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和口岸查验机制等2个项目,目前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

  会议指出,金融危机给各区域外贸企业带来的困难尚未缓解,外贸发展形势依然严峻,进一步促进外贸出口仍是检验检疫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长三角检验检疫部门要切实加强区域合作,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会议决定,2009年下半年长三角检验检疫区域合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八项合作机制的起草单位要对机制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并再次征求意见后,提交2009年度联席会议审议,正式下发;二是年度联席会议初定于11月初召开;三是组织研究区域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四是各直属局要互相通报本辖区各类业务培训班的举办情况,以便区域内共享培训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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