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检验检疫局及时妥善处理多起大豆散装船 磷化铝熏蒸剂安全事件
7月26日,舟山检验检疫局对一艘满载6万多吨大豆的巴拿马籍货轮“宝龙”号进行现场检验检疫时,发现2号货舱磷化氢气体浓度严重超标,部分区域超过1PPM,而国家规定的安全阈值为0.3PPM,超标3倍多,但大豆表面无磷化铝药剂残留。出于安全考虑,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决定暂停取样禁止卸货,等自然通风后,经检测安全后,再行取样。
7月27日,当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再次检测时,发现2号货舱磷化氢气体浓度依然严重超标。这时这艘整卸的货轮已经完成1、2步卸货计划,如果不及时找到原因,2号货舱将无法正常卸货,直接影响接下来的卸货进度,增加卸货成本。本着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的思想,现场检验检疫人员与代理方、船方经过讨论,初步判断是磷化铝药剂撤下时包装破裂撒漏,再加上前几天下雨,湿度大,容易产生磷化氢气体,而且根据浓度分布,撒漏药剂的区域应该不大。为了尽快找到原因,现场人员决定直接使用抓斗对2号货舱内超标区域边缘进行挖掘,而后现场人员戴上防毒面具,对超标区域进行仔细搜索。经过1个小时的紧张工作,终于发现货舱边缘一处大豆掺杂着灰白色磷化铝粉末,立即要求船方将该块区域铲除装袋、密封保存,随后的检测显示已无磷化氢气体残留,同意对2号舱进行卸货作业。
磷化铝作为一种薰蒸杀虫剂,广泛应用于粮食、种子、药材、木材等物资的密闭存储运输,具有很高的杀虫活性,能防治各种仓储害虫兼杀蛹卵。由于其高效经济性,现在几乎所有的进口散装大豆都采用磷化铝随航熏蒸。但与之而来,也产生许多问题。因为磷化铝遇酸、水或者氧化剂时,能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剧毒自燃的磷化氢气体,严重时还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在实际使用操作中需要慎之又慎。
但事实上,各国标准的不统一,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磷化铝随航薰蒸职责约定不明确,部分船员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种种原因造成检验检疫以及货物装卸工作上的被动,甚至威胁人员安全。近期频繁发生的磷化铝残留和安全操作的问题也验证了这一点。
7月25日,舟山局在对来自巴西的装载大豆的“钻石海”号进行现场检验检疫时,遇到货舱内磷化铝药剂未撤下,而船方又不肯主动清除磷化铝。现场人员当即作出未消除磷化铝残留前不得卸货的决定。直至第二天,船方才委托码头装卸部门将磷化铝残留物全部清除,检测合格,方允许卸货。按照惯例,磷化铝药剂在货船到港前由船方撤下,并对货舱进行通风散气,但该项工作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存在着职责不清的问题,往往发生货舱内残留的磷化铝药剂无人负责的现象,直接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7月26日,对“宝龙”号现场检验检疫时还发现,部分船员不清楚磷化铝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将货舱中拿出的磷化铝药剂放在大副办公室,相当危险。幸好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及时发现,并责令船方将所有残留磷化铝药剂密封放置船尾通风遮阴处,成功避免了一起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前几年在老塘山港区就发生过货舱内磷化铝燃烧爆炸事件,如果这次在船员生活工作区发生燃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磷化铝相关安全操作知识刻不容缓。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船方以及代理方包括驻船的代表,必须注意磷化铝药剂的操作安全,撤下的磷化铝药剂必须密封保存在有盖容器中,放置阴凉干燥通风场所,与船员工作生活区保持适当距离,靠泊后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