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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江海事处严把签证关 认真开展对《燃油证书》的查验和宣传工作
浙江省口岸协会       

    自2009年7月1日《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正式对我国国内沿海航行的船舶生效以来,温州瓯江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把证书查验作为严把签证关的重点工作。

    截至7月24日,温州瓯江海事处龙湾签证点共检查相关履约船舶138艘次,其中131艘船舶持有《燃油证书》原件,只有7艘船舶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时未携带《燃油证书》原件,仅提供证书复印或者传真。为了让船舶如期离港,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该签证点在要求船方提交燃油证书传真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和保单传真件的前提下,责令船方尽快将证书原件带到船上,同时开启绿色通道,为船舶办理进出港手续。

    下一步,该签证点将继续加强对到港船舶证书的查验力度和宣传力度,并在签证过程中就《燃油公约》的适用范围、生效时间、制定公约的目的进行重点宣传,推进《燃油公约》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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