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7日上午,台州温岭海事处执法大队与温岭市石塘海上平安民间救助站在该处签订了“商渔船海上遇险救助协议书”。该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温岭社会民间救助力量参与海上遇险船舶救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温岭既是海洋大市,又是航运大市和渔业大市。海岛岸线长约317.6公里,目前辖区经营的航运企业13家,计88艘船舶。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近3000艘,其中石塘镇就有近2000艘。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每年出警救助的各类遇险船舶中,渔业船舶占了约60%,其中大部分为温岭籍船舶。另外,温岭辖区通航环境复杂,每年受寒潮、浓雾、台风等影响频繁,南北航行的商船与东西航行进出温岭石塘、钓浜等港湾的渔船经常发生碰撞事故,海上遇险船舶需要救助的频率较高。在目前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专业救助力量尚不能满足海上遇险船舶救助需求的情况下,迫切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其中,温岭市石塘海上平安民间救助站就是本辖区主要参与海上救助的社会有生力量。
为了更好地发挥该救助站在海上遇险船舶救助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其它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工作的积极性,协议双方从报警信息的互通、船艇出海的时机、救助中的配合支持、现场救助信息的采集传输、适当救助费用的补贴、事后总结评估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该海上救助协议的签订,使温岭辖区海上遇险船舶民间救助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这对深化海事“链网”工程建设,提升温岭海事的“三个服务”能力,确保温岭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服务温岭地方经济发展,推进“平安温岭”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