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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进口罗汉松等景观植物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带土景观植物检疫风险极高。在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和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建设基础上,2006年总局批准台湾带土苗木从广东佛山口岸试进口,在国通物流城熏蒸中心熏蒸和药剂浸泡处理合格后在试验区内种植;2009年总局批准上海世博会引进带土景观植物,经有效检疫除害处理后用于上海世博园区绿化建设。其他情况带土植物禁止入境。

    今年以来,广东、深圳局先后多次截获非法入境的带土罗汉松、黑松等景观植物。近期,又接到个别口岸非法走私进口带土景观植物的举报,引起总局高度关注。为防止植物疫情传入扩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现发布关于加强进口罗汉松等景观植物检疫工作的警示通报。

    一、请各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进口罗汉松、槭树、海枣等景观植物检验检疫工作。除批准有专门除害处理设施的口岸外,如发现进口植物带有土壤的,一律不得入境,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应督促相关企业立即作退运、销毁处理,并上报总局。

    二、请各局加强对进口景观植物附带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的核查,重点核查假冒台湾植物检疫证书,不能辨别的,可上报总局请出口方官方检疫部门确认。针对伪造证书行为,各局要深入调查,严厉打击。

    三、各有关局应加强进口景观植物的检疫和除害处理。在对进口景观植物开展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加大疫情检测、监测力度,确保实施有效的除害处理。进境景观植物经检验检疫和除害处理合格后,方可调离口岸监管区。

    四、禁止从松材线虫、松突圆蚧疫区国家或地区进口松属植物,禁止从日本进口樱花树,经检查发现上述进境景观植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五、各局要加强同林业、海关、边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共同打击进口景观植物走私行为,确保景观植物安全进口。

    六、本警示通报有效期暂定两年。

    动植司联系电话:010-82261905,1907

    传真:010-82260157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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