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球各地爆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输入,截至7月19日,浙江局共检疫查验入境人员155618人,发现有症状人员556人,移送卫生部门481人,其中13例被诊断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占全省口岸输入性病例的62%,远超过全国42.3%的检出率,最大限度地延缓了疫情在浙江口岸的传播和扩散。
经过各国科学家研究探索,引发本次疫情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虽具有较高的传染性,但短期内病毒变异的可能性较小,而且病例病情较温和,目前的病死率与普通季节性流感相近。因此,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均出台了相关文件,开始逐步调整和完善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措施,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常态化和程序化,更加突出“针对性”和“持续性”。浙江局迅速行动,部署和落实浙江口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
一是调整入境人员检疫测温方式。在坚持健康申报制度和交通工具检疫措施的基础上,各口岸结合自身实际,对入境航空器、船舶等实施停靠在指定地点或泊位,进行常规检疫;同时取消入境航空器登机逐一测温检疫方式,对入境人员在专用通道、旅检现场实施两次体温检测。
二是调整口岸有症状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方式,进行分类管理。对口岸发现的发热(≥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全部及时转交当地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有其它症状的人员发放就诊方便卡,嘱其自行就医。对密切接触者(航空器以病人为中心左右各1位,前后排各3位,其他交通工具按有关规定)不再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检验检疫部门将相关信息报送当地卫生部门,由地方卫生部门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进行追踪随访。
三是调整部分信息报送内容。调整《浙江省入境人员统计表》的报送内容为每日各单位发现的有发热(包括腋温≥37℃)或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同时不再执行零报告制度,以减轻一线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量。通过各口岸输入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报送《输入性病例情况一览表》和入境健康申明卡。病例入境查验录像资料、交通工具总申报单、旅客清单等收集保存,需要时再提供。其它报送总局的各日报表报送内容和方式不变。
四是调整检疫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对交通工具运营人申报有症状人员需要进行处置和在医学排查室进行医学排查的检疫人员采取穿防护服,戴防护镜、工作帽和医用外科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其他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