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人员日前又查获一起旅客私带象牙制品入境案,这已经是1个月内的第三起了。据介绍,这名入境旅客是一名在安哥拉经商、转道香港由温州入境的台州籍商人,而在他的行李箱中工作人员发现了象牙制品24件共1060克。
据了解,由于非洲国家盛产象牙,当地政府管理不严,象牙制品在当地十分容易买到。但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及我国的《海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所在地海关申报。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旅客严禁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入境。否则,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没收象牙制品,重则会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温州海关介绍,除象牙外,下列野生动物及制品也属于海关监管的限制进境物品:河马牙、犀牛角、野生牛角、扭角羚羊角、海龟壳、珊瑚、贝壳的雕刻品及由其制成的项链、耳环、手镯等装饰品;虎、豹、熊等食肉动物毛皮或者制品;蟒蛇、眼镜蛇等蛇类和鳄鱼、巨蜥、穿山甲等爬行动物皮革及制成品、野生动物的狩猎纪念物(包括皮、角和头骨等)。当前正值旅游旺季,海关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观光时切记不要由于携带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而触犯国际公约和我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