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进口货物7.22亿美元,同比(下同)增长35.71%;征收税款10.76亿元,增长27.64%;税款优惠额1.21亿元,增长124.07%。共涉及“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香港CEPA”、“特别优惠关税待遇”、“中巴自贸区”、“中新(西兰)自贸协定”、“中新(加坡)自贸协定”等7项优惠贸易安排。随着各优惠贸易协定的深入实施以及我国与新西兰、新加坡等新的协定陆续签订,受惠国家和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