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下午,在温家宝总理和泰国阿披实总理的共同见证下,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与泰国外交部部长甲西披龙耶在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泰王国农业与合作部关于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输往中国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该议定书的签署和实施,将允许泰国水果过境第三国(老挝和越南)经陆路口岸输往我国,以进一步缩短运输时间,保障水果质量和安全,促进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