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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鳌江海事处对辖区非体系公司《安全例会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浙江省口岸协会       

    为了建立、健全辖区非体系公司《安全例会制度》、《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稳步推进《2009年度温州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根据温州海事局的统一部署,温州鳌江海事处于7月6、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的4家非体系航运公司的《安全例会制度》和《船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中海事执法人员首先强调公司管理人员要深刻理解安全例会与船舶安全检查的意义和目的;二是要避免将这两项工作表面化,因而造成流于形式;三是要求公司在作安全分析时要不仅限于本公司或本辖区范围,要广开渠道收集安全信息并加以分析,总结经验,掌握规律;四是要将安全例会所总结经验教训和规律以及收集到的相关安全信息及时下发公司所属的船舶并督促其做好预防、预控工作;五是在进行船舶安全检查时要以相应的《规范》为蓝本,对船体结构、主、辅机设备以及通导设备等进行深入的检查,发现缺陷及时纠正,确保船舶时刻处于适航状态,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安检经验和提高安检水平;六是在平时的船舶安全检查中要结合海事部门的专项整治,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设备、设施实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最后,执法人员建议公司将这两个《制度》有机结合,就是将在平时的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和共性的缺陷,提交每月的安全例会进行讨论、分析,达成共识后,及时通报公司所属的相关船舶,必要时指派相关人员单船进行指导,从而达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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