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官方网站最新通知,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将对进口胶合板类包装实施新的检疫政策。浙江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企业,密切关注这一新的检疫规定,及时应对,确保出口货物符合进口国的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新政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所有进入澳大利亚的胶合板类包装一律要在出口前按照澳方认可的检疫处理方式实施检疫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不再接收企业自己出具的新制造胶合板/单板产品声明。对于不符合检疫要求的货物,澳方将实施检疫处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
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同时要求,按照ISPM15号国际标准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的进口木质包装,无需再出具熏蒸消毒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