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根据前一阶段上海口岸防控工作实际情况,上海检验检疫局及时完善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使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检验检疫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加强联防联控机制。与上海市卫生局共同制定、并通过上海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流程和要求的通知》,就进一步落实国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相关举措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是完善空港防控方案。制定《上海空港口岸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对入境航班基本情况、不同情况航班采取相应登机检疫方式、入境航班发现异常情况的处置原则和流程、登机检疫要求、做好视频监控工作、个人防护和卫生处理等七个方面的要求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三是细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货运交通工具的检疫要求、交通工具检疫过程中的个人防护要求、登交通工具检疫人员工作任务、关于国际中转旅客为“前三后三”对象的处置原则以及出入限制区域人员管理等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体温检测仪校准和报警温度设定、病人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和整机(车、船)人员信息的及时到位、发热病人的信息追踪以及“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告知单”的逐一发放等问题。
四是梳理内部工作流程。制定《口岸分支机构与上海局现场指挥部联络表》,从“现场科室――分支机构――现场指挥部”各个环节对发现发热病人、集中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的处置流程进行规范;并统一相关信息报送、传递的规范化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