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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发子弹海关被截 走私分子获刑3年
满洲里海关 张克军       
    6月29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满洲里海关侦破的一起走私武器弹药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刘某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该案是满洲里海关在2008年底侦破的,查获4.5mm气枪子弹800发,气枪专用的CO2气瓶4支。
    2008年12月8日,被告刘某从满洲里前往俄罗斯,在俄罗斯期间,从朋友的手中获取一些气枪子弹,又从俄罗斯商店内购买了一些气枪子弹和气枪用气瓶,企图带回国内。2008年12月14日,刘某将积攒的4支气枪用气瓶放入外衣右兜内,将800发气枪子弹装入一烟盒内,并在烟盒外缠绕一根橡胶皮套,将烟盒放在其外衣的左兜内,然后堂而皇之地从满洲里公路口岸旅客进境大厅进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满洲里海关工作人员引导其将行李物品放入X光机上接受检查,并要求其身体通过金属检测门检测,监测情况表明刘某可能藏匿了违禁物品,随后,在刘某双侧衣兜查获气枪子弹800发、气枪气瓶4支。
    俄罗斯枪支管理比较松散,旅客携带枪支弹药从满洲里口岸进境的违法情事时有发生,为境内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此,满洲里海关加大宣传力度,增进旅客对国家禁限物品的了解,促使其自觉遵守进出境管理规定。与此同时,加大科技投入,扩大情报来源,提高查获能力,加强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08年至今,满洲里海关就查获非法携带非军用武器弹药类违法案件达4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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