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告知,业务现场采取张贴通知、现场关员对经办企业面对面提醒方式进行政策告知;电话通知,对在政策过渡期内仍可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并已办理征免税证明但还未实际进口设备的企业,采取电话主动通知方式,提醒企业尽快在规定日期前进口设备,以免证明过期无法继续享受优惠;利用调研走访企业的机会,将过渡期内的减免税政策告知企业,帮助企业对未来减免税设备进口做出规划,用足用好减免税优惠政策;媒体宣传,利用地方报纸等媒体将海关政策及时予以广而告之,以免企业因对政策不知情而错失享受优惠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