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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台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倒卖保税料件案作出一审判决
宁波海关       
    6月5日,被告单位台州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1亿元;3名主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被判处11-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20万元不等。该案是海关总署缉私局二级挂牌督办案件,系近年来宁波海关破获的案值最大、涉税额最多的一起特大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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