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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开展反洗钱工作
满洲里海关 袁欣       
    近日,满洲里海关驻十八里办事处与中国人民银行满洲里支行签订了反洗钱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合作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主要成员单位,海关总署是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担负着打击跨境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研究建立在进出境环节打击跨境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自2003年开展反洗钱工作,定期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取得进展。为拓宽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提升执法协作能力,精确打击洗钱犯罪行为,满洲里海关驻十八里办事处与中国人民银行满洲里支行签订反洗钱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将按照分工协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构建预防、遏制和打击涉嫌走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平台。
    近年来,满洲里海关积极研究利用进出境环节进行跨境洗钱的活动手法、规律和特点,并采取针对措施:一是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加强报关单据的审核和管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打击和防范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和违反海关监管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进行的洗钱活动;三是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进出口贸易的异常现象;四是加强对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金银及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和查验,并及时向人民银行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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