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海关了解核实情况、让信访举报更好发挥“纠错”“纠偏”的效用,上海海关日前在海关公告栏中张贴出《海关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提醒各位举报人:举报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还应说清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同时还应说明并提供被举报人的违法违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实名举报有利于海关监察部门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便于海关开展核实调查。位于中山东一路13号的海关大楼内的上海海关监察室是受理实名举报的机构,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来访进行实名举报,或者致电63231452反映情况。另外,也可以登陆上海海关门户网站,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廉政举报”栏目进行举报。
上海海关曾接到某企业举报,称海关查验造成其货物受损。由于是实名举报,海关很快联系到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并根据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在查明货物受损是由于配合海关查验的港区工人操作不当造成后,上海海关协调港区有关部门上门说明情况并对该企业作出一定的经济赔偿。此外,上海海关还结合信访举报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查验操作规程。“无论是受理态度,工作效率还是处理结果,我们都很满意。”企业举报人对这次“实名举报”的体验评价颇高。
一般而言,上海海关将优先受理实名举报并指定专人办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了解核实,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一般在收到实名举报的15个工作日内,海关会将受理情况告知举报人;在调查处理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会以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如举报人对调查结果还有异议的,海关会认真听取其陈述和理由,并作出回复。对经调查确认属实的实名举报,上海海关还将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上海海关有一套严格的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告知、联系、反馈举报人时,不暴露举报人身份;在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时,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对因失密、泄密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上海海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