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下,受汇率升值、利率提高、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提高及出口退税和贸易壁垒的影响,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舟山检验检疫局急企业所急,积极开拓创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结合舟山具体情况,采取前所未有的十八条措施进一步服务舟山进出口企业,力促舟山外向型经济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浙江局与市政府签署的“关于出口水产品的合作备忘录”
根据浙江检验检疫局和舟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高出口水产品质量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浙江首个以政府为主导抓源头,以“区域化管理”为核心的舟山“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在合作备忘录框架下,舟山检验检疫局将通过推进出口加工企业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出口水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安全卫生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长效机制,重点支持舟山建设一批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国际化的出口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从质和量上进一步提升并扩大舟山具有传统优势的水产品的出口。对于“出口水产品质量示范区”内的舟山水产品出口企业,将逐步推行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制度、企业卫生注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企业将充分享受普惠制和自贸区优惠贸易政策带来的实惠,特色优势水产品将优先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同时,经检验检疫部门审查合格的出口水产品,可在口岸享受检验检疫部门开辟的“绿色通道”,加快出口验放通关速度。
二、积极落实浙江局与宁波局协同把关机制
按照浙江检验检疫局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双方签订的《进一步加强产地检验监管与口岸查验协同把关合作备忘录》,舟山检验检疫局对经检验合格的出口水产品实施监装并加施检验检疫封识,宁波局口岸查验部门对冷冻水产品只检查舟山局监装信息和封识、不再开箱查验。该项举措有效解决了困扰舟山出口水产企业多时的口岸掏箱查验问题,不但为企业节省了口岸查验费用,同时也为舟山水产品出口营造了快速、高效、低成本的通关环境。
三、重点扶持辖区内10家优秀出口企业
从服务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大局出发,贯彻以质取胜战略,坚持“扶优扶强”原则,充分利用检验检疫资源,舟山局今年遵循“择优、兼顾代表性”的原则,选定了包括7家水产、3家工业品共10家优秀企业,开展重点扶持,提供建立局长联络制度、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VIP服务、认可企业实验室自检结果、减少抽查检测频次、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快速核放、优先检测等方面提供优惠措施。
四、推行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82号公告的规定,按照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申请实施直通放行企业的条件要求。获得直通放行资格的企业可以直接在产地办理通关单,向外口岸直接报关出口。舟山局积极向企业宣传总局直通放行规定,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向企业介绍直通放行的优势,动员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及时审核、及时推荐,目前第一批推荐企业名单已获省局批准,第二批名单正在申报。
五、应用“检企通”电子监管系统,推行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
为了加快通关速度,又达到监管有效的目的,我局引进“检企通”电子监管系统软件,结合风险评估,在岱山首先进行试点,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在舟山局整个辖区范围,重点在进出口食品领域推广实施。实现出口水产品由原来的“产后”抽样检验转变为电子化管理的“过程”检验,在全省系统率先探索且更有效地推进进出口食品的分类管理。推行电子缴费和自助转单业务,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升检验放行速度,使得部分产品的检验检疫周期由原来的8-10天缩短至30分钟。
六、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和抽批检验制度等模式改革
转变检验监管理念,降低抽检比例,将分类管理作为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法定检验的管理方法之一。目前舟山局辖区内有一类企业7家,二类企业8家,过程监督等模式改革企业13家,极大的方便了企业,降低了出口成本。下半年将在卫生检疫监管和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领域探索以企业诚信度等为基础的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工业品进出口领域的分类管理和抽批检验等模式,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监管的效率。
七、推广运行“先放行,后出证”放行模式
在风险可控、企业出具保函承诺的前提下,我局对管理体系健全、质量有保证、企业信誉好、产品可召回的出口食品企业,有条件地试行“先放行、检测合格后再出证”的放行模式,加快放行速度、提高通关效率。
同时,鉴于目前水产品加工原料紧缺,资金流转紧张的情况,如经进境现场检验检疫和实验室检测合格,进/来料生产企业在未及时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下,我局允许企业对来/进料水产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大大加快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了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八、加大国外注册力度
积极推行ISO9000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对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注册力度,促使更多的企业、更多的产品获得出口资格。
九、深化电子口岸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目前舟山局辖区企业共计有32个视频监控点和85个数据监控终端系统,今后还将继续推广,保证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切实加快通关速度,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有效性。
十、加快实验室建设
整合舟山检验检疫局实验室资源,在现有水产品实验室、油品实验室基础上成立技术中心,提升实验室水平,并积极争取升格为浙江检验检疫局检科分院。通过上级部门支持和自我筹集,力争对关键检测设备实施双机检测,确保不因设备维修保养对产品出口造成影响。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解决进口油品、矿砂和出口水产品等检测方面难题,实现检得出、检得准、检得快、检得全,帮助企业突破国外技术壁垒。
推进工厂实验室建设,帮助和指导出口企业加强自身实验室建设,扶持一批企业实验室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通过浙江检验检验检疫官方认可,使部分出口产品凭企业的认可检测结果即可直接放行出口。
十一、推动口岸开放,服务地方大型港口开发项目
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大力推进口岸开放工作,继续秉承把关与服务的宗旨,高度关注浙舟煤电工程、凉潭山矿砂中转等一批重点工程,主动调研、提前介入,帮助指导新开口岸的项目工作,促进舟山临港工业的发展。
十二、用足用好国外关税优惠政策
积极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外关税优惠政策。特别是加强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宣传、咨询和签证工作,使我市出口产品能充分享受国外关税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出口产品由欧美市场向东盟、拉美等多元化市场转变。
十三、有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深入开展技术壁垒对舟山地方经济影响的研究,密切关注发达国家重要技术措施变化,收集国外法规和标准及预警信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人才储备。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协会搭台、推荐代理机构运作”的模式,积极应对欧盟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帮助企业跨越国外的技术壁垒。
十四、积极采取通关便利措施
在改革检验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努力采取各项措施提高检验检疫效率:实验室保质保量在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任务,周期内完成有困难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健中心根据客户需求购置快速检测设备,提高检测速率;进口粮谷类产品在没有国外疫情预警的情况下,减少锚地检疫,增加靠泊检疫,提高港口卸货效率;通过实施电子缴费,使90%以上报检企业免除缴费排队现象,加快办事速度,方便进出口各环节。
十五、减免检验检疫收费
认真执行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对出口活水产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其它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
十六、加大对远洋捕捞的支持力度
对远洋捕捞业在政策上实行大力倾斜。一是对进境远洋捕捞渔获物实施免收进境食品卫生检验费;二是免收进境远洋捕捞渔获物的外包装熏蒸消毒费;三是针对远洋捕捞区域不同,优化检验检疫方案,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对进境远洋捕捞渔获物检测实施监控,减少检测频率。四是在通过必须的检查以证明其身体条件适合出国的前提下,减少对北太平洋渔业劳作渔民的体检收费。
十七、强化服务承诺措施
进一步加大服务承诺措施的落实力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行“5+2”工作模式、24小时无节假日工作制度。通过网络向企业公开报检单证和实验室流程,使企业能随时了解检验检疫工作的进行情况,便于企业能合理安排船期,减少成本。
十八、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
加大对各类企业的技术扶持力度,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从企业报检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到实验室检测人员,全方位开展理论与技能培训,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自检自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