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维护国内粮食安全、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国家先后出台了加征出口关税、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调低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对出口贸易管理力度。这些政策的出台,对部分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海关面临的出口监管和执法风险凸显,面对新情况、新挑战,海关总署和青岛海关近期分别召开加强出口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对出口货物的实际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发挥海关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日照海关结合口岸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出口货物的实际监管。
一、做好出口优惠措施调整工作
近年来,为了配合日照市委、市政府“跨越式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日照海关陆续出台了支持扩大出口的多项举措,有力地促进了驻地外经贸发展,受到政府和企业的一致好评。但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先后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海关面临的出口监管和执法风险凸显,部分措施如允许对出口大宗散货手工申报等已不符合目前严密监管的要求,鉴于此,日照海关对现行出口优惠措施进行了清理调整,取消了此前出台的《日照海关支持扩大外贸出口的十项举措》等一系列关于促进货物出口的优惠便利措施,停止执行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海关总署、青岛海关的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严密出口环节关税征管工作
为严密出口监管工作,日照海关加强对钢铁、化肥及其他重点敏感出口商品的监控分析,从申报规范、估价征税、查验放行等各方面进行执法评估,同时出台了《日照海关审价主审负责制度》,要求主审人员加强风险分析、贸易调研力度,并实行价格审核责任追究,确保价格审核到位,税款应收尽收。今年以来累计对敏感商品征收的出口关税7.8亿元,通过审价等方式补征税款45158元。
三、强化出口环节实货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管理,对临时监管场所全面清理。对业经海关审批的监管场所限时完善监管设施,对临时审批的海关监管场所,责成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海关监管场所设施配备,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不再允许接卸海关监管货物;二是切实加大出口货物查验力度,加大出口敏感和易伪瞒报商品查验力度,查验率达到30%;三是严密加工贸易和保税货物监管。加大出口敏感商品的备案审核力度,加大对涉及出口敏感商品的深加工结转企业的下厂核查比例,对辖区粮食、食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了专项核查;四是开展专项核查,规范企业出口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粮食、能源、资源类等重点敏感出口商品及企业的常规稽查和专项稽查,真正形成后续监管合力。同时密切与外经贸、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收集、获取企业关停、破产、倒闭等信息,有效防范了企业因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导致的“空壳”现象及非法撤离情事发生。
四、深入开展打击敏感商品出口走私专项行动
海关缉私部门将打击出口敏感商品走私作为当前缉私工作的重点,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加大对粮食、钢材、稀有矿产品等商品和伪报、藏匿、偷运等形式出口走私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与业务现场风险、监管、通关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深入一线跟班作业,促进完善海关正面监管。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照海关还加大了人力资源配置力度,将责任心强、熟悉通关业务的人员向业务一线倾斜,重点充实出口环节接单和查验人员力量。
五、继续全力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日照海关在加强出口监管的同时,坚持“四个转变”的理念,正确把握严密海关监管与促进贸易便利的平衡,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做到“通得快”,继续推行“网上支付”、“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海运直通”等一系列通关改革,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日照海关继续强化“服务型海关”建设,落实“5+2”、预约值班等服务举措,向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力争实现法治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