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缅两国政府协定,作为罂粟替代种植计划的一部分,2008年中国援助缅甸的一万吨大米将陆续从云南德宏、版纳等六个地州的十四个口岸和通道出境。日前,首批200吨援缅大米已顺利完成检验检疫工作,从腾冲猴桥口岸顺利出境,其他援助大米正源源不断运往各口岸,检验检疫工作正有序展开。
云南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援缅大米检验检疫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了检验检疫工作的顺得完成。
一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我局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相关处室、分支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援缅大米的检验检疫工作。为了争取工作的主动,我局还与省商务厅、云南机械进出口公司、云南物产进出口公司等承当援缅大米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掌握援缅大米备货、出口的各个环节,分析可能碰到的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方案。同时,我局对相关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了培训,准确掌握相关检验标准和检测技术,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按照产地或备货地检验检疫机构源头监控、检验检疫,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属地检验检疫工作。作为总负责的云南检验检疫局植检处,还派出专人到各地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了各项检验检疫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在检验检疫的具体监管中,建立了省局与分支局,大米属地局与出境口岸局的查验制度,保证了检验检疫机关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连续性,从源头进行质量控制。同时,还强化了检验检疫过程监管,对个别企业在加工过程中的混渗和短少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和纠正,确保了援缅大米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