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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宁波海关改革原油税收征管模式为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节省成本200多万元
宁波海关       
原油进口纳税由原先的“预确报”方式(即原油进口预申报-按照提单数量收取税款保证金-根据商检实际数量最终确定税款)改为税收网上支付和网上支付担保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宁波海关通过新征管模式征税放行的原油报关单84份,征收税款达67.79亿元。其中,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通过新模式进口原油28票,缴纳税款27亿元。据企业估算,新模式给企业节省成本200多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目前,该税收征管模式已在全国中石化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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