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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海事局真抓实干 积极推进“平安海域”建设
福建省口岸海防办海防管理处       

莆田海事局在福建海事局及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共建平安海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的有关精神,按照建设“平安海域”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海事部门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加大海上监管力度,有效地维护了沿海辖区的安全稳定,为莆田港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海域环境。一、加强领导 做好宣传。莆田海事局十分重视“平安海域”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平安海域”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海域”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交流协作的共建机制,加强与涉海部门交流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建莆田平安海域。在“平安海域”建设工作中,该局结合船舶签证、安全检查、海上巡航等工作,宣传“平安海域”建设,要求船舶和有关单位加强安全工作,注意社会效应,为“平安海域”建设共同努力。二、加强巡航 维护安全通航环境。为维护良好的通航环境,保证航道畅通,消除事故隐患,莆田海事局加强海上巡航力度。确定了巡航“四重点”,即重点巡航港区、重点巡航海区、重点巡航航道及重点巡航施工作业水域;同时要求确保四个1/3,即每月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在建重点项目的巡查次数不低于巡航天数的1/3;每月对重点渡口、渡船的巡查次数不低于巡航天数的1/3;每月对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次数不低于巡航天数的1/3;每月对重点对象的巡查时段在辖区水域高平潮前后两小时内的次数不低于巡航天数的1/3。通过巡航加大对海上违法、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通航环境。三、加强执法  打击违章行为。 莆田海事局将巡航工作、“两防”、治理采运沙船舶等专项整治活动和“春运”、“五一”、“十一”、“冬防”、“雾航”等季节性安全工作密切配合,加强海上安全监管,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载客、非法采运砂等行为。(一)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渡口渡船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莆田海事局对渡口渡船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把渡口渡船的安全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经常性工作,加大重要渡口航道的巡航次数,清除航道周边违章设置的渔网等碍航物,保证渡船海上航行安全。(二)加大采运沙船整治力度。受经济利益驱动,莆田沿海非法采运沙情况比较严重,不少采运沙船舶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影响社会稳定。莆田海事局调配安检人员,加大对运砂船的安全检查力度。将船舶的结构、稳性和水密完整性作为必查项目,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原则上要求开航前纠正,对存在严重危及船舶、船员和水上交通安全缺陷的船舶,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按规定禁止船舶离港。坚决查处运砂船舶存在的“有证无人”或“租借证书”等违章行为,对查核出配员不足、人证不符或租用船员证书顶替办理签证的运砂船舶,除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外,一律强制其按照规范要求配足合格持证船员,否则不予放行。同时还特别关注船员的适任能力、应急反应能力以及遵守船舶航行值班规则情况。强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其所属船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船员值班质量,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莆田海事局及时向莆田市政府汇报沟通,取得莆田市政府的支持。积极参加莆田市政府组织的海上统一执法行动,联合海洋、水利、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章行为,在海事机构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处理违章船舶。四、尽心尽责  做好搜救。莆田海事局担负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和船舶溢油应急中心的日常工作,工作枯燥乏味,但是责任重大。莆田海事局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己任,做好海上遇险报警值班和遇险船舶的搜救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漏接一个报警电话,及时有效地处理遇险报警,在莆田市搜救中心的领导下,积极应对突发险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搜救工作。2007年共接警11次,协助组织开展6次海上搜救行动;今年已组织6次海上搜救,特别是在“鹭明油一号”油轮碰撞事故处置中,由于采取措施及时正确,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大溢油污染事故,得到市领导和福建海事局的肯定与表扬,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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