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小家电是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新增的产品大类,也是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产品之一。上海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专项整治要求,在前期建立出口小家电企业出口能力核查准入制度的基础上,采用体系监管、型式试验及出口检验的三位一体的立体监控方式,构建了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通过“三种检测”,确保出口产品经型式试验确认及覆盖。其一为扩展检测。出口产品的规格与原型式试验报告的产品不一致,但仍属于同一个划分单元的进行“扩展检测”。其二为差异检测。根据企业生产场地、生产工艺、设备变化、产品结构、材料、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变更时、标准换版,出口国家或地区发生改变以及其它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改变的进行差异检测。其三为周期检测。根据产品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产品的特点,对型式试验有效期内的产品开展指定项目的周期检测。
二是通过“三查”,确保出口产品型号确认。一查型式试验的涵盖范围。二查关键元器件有无变更。若核查发现不在型式试验关键元器件清单内的关键元器件,立即抽封样进行检测,在未经检测合格前,实施批批现场检验。三查产品型式试验检测有无不合格项目。若核查发现不合格项目未进行有效整改或整改未被验证合格的,立即停止其报检。
在集中开展对小家电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上海检验检疫局还发现了企业暴露出的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企业备案资料不全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漏洞。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缺乏关键元器件供应商评价;二是部分企业未经确认,擅自更改关键元器件供应商;三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实施抽样检测,四是对不合格品未放置在指定区域等等。
针对上述前期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在专项整治工作精细化、效应拓展上花大功夫,以结合“三种检测”、“三查”采取“帮、扶、管”三管齐下的方式帮助、扶植一批有基础的企业,管好一批基础比较薄弱的企业,以提升出口产品整体质量。同时还将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影响力。在已构建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