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9.45平方公里。成为继上海洋山港以及天津、深圳、宁波、大连等地保税港之后全国第六个获批的保税港区。
国家批准设立的海沧保税港区,规划总面积为9.45平方公里,包括A、B、C三个区域,即嵩屿港区、海沧港区1#~8#泊位及已建仓储物流园区;已建成厦门海沧出口加工区;海沧港区14#~19#泊位港区。这三个地块,将以全封闭高架道路(地道)连接形成封闭的统一监管区域。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于2008年1月31日通过厦门港口管理局和规划局联合审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0亿元。 该保税港区主要开展集装箱港口运输装卸、货物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务,以及与国际航运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理赔、检测等服务业务。保税港区按照海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港退税”的监管原则,实行全域封闭化、信息化、集约化的监管,并且做到进口货物入港保税、出口货物入港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