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张家港海事局锦丰海事处的认真指点和协助下,张家港市某大型电厂各项码头安全管理规定陆续出台,码头管理日趋规范,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张家港海事局对辖区实行了隐患挂牌销号管理。某电厂因“未设置专门管理部、未落实码头值班制度、未严格落实船舶报港制、船舶超载,管理人员不熟悉事故应急与防污染知识”等隐患而“榜上有名”。由于该企业经营模式为股份制,公司管理高层均为经理聘用制,人员多数来自于北方各大电厂,无任何码头管理经验,尽管拥有万吨级的深水泊位,但码头却未设置专门的高层管理人员,码头日常管理工作是由企业生产主管部门兼管,管理高层严重缺乏码头安全管理意识。针对这一现状,锦丰海事处按有关规定向企业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之后,该处工作人员在处领导的带领下先后八次主动上门,手把手地帮助企业迅速建立起了《码头管理部建设规划》、《控制船舶超载整改方案》、《船舶进出港作业管理实施细则》、《码头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在帮助其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同时,海事工作人员还督导该公司全体人员对预案进行逐一“过堂式”学习,目的是促使所有员工通晓各自职责,彻底摘掉“旱鸭子”的帽子。经过努力,该公司码头“临时管理组”目前已开始行使正常的权利与职责,同时公司董事会也正着手研究码头管理人员编制问题。在日前的现场核查与检查中,海事人员欣慰地看到,该企业码头靠离泊作业规范,秩序井然,初步达到了码头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