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获国务院批准
港口经济参考
《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目前获国务院批准实施,广东是海洋大省,有海域面积达41.93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368.1公里,目前广东全省已经批准的重大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面积约9000公顷,其中填海2502公顷。《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遏止海洋生态恶化、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主线,根据广东省海域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14610.2公顷围海造田区、10个一级类区、33个二级类区以及1361个功能区,确定汕头港、大亚湾等10个重点海域。海洋将成为支撑广东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空间和资源,广东海洋经济大发展的重点是加快建设珠三角、粤东和粤西三个海洋经济带,大力发展能源、石化、钢铁和造船四个产业群,推动扶持30个重大项目建设投产。珠三角是龙头,重点发展高新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粤东和粤西地区重点发展临海石化工业、特色产业和配套产业,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新格局。《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从广东海域的区域和资源特点出发,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海需求,划定了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临港工业等主导海洋产业的海域面积接近100万公顷,将有效缓解广东土地供应问题,保障沿海地区各重大用海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