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决定,自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海关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此次调整涉及天然磷酸钙等6种海关8位税号商品,其出口关税税率将分别由之前的10%和20%调整为110%和120%,将抑制化肥、磷矿石等强劲出口势头。同时,从5月20日起,海关将对进口硫磺直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扩大硫磺进口满足国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