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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采取4项措施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烟台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为保障今年汛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山东海事局有关要求,烟台海事局结合实际,采取4项措施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查。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要求,系统分析、准确把握辖区汛期安全监管规律和防汛工作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预警预防制度和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热带气旋和风暴潮等极端天气。配合地方政府加大督导力度,加强与交通、港航、渔业、救助、港口等相关部门协作,形成防汛安全工作合力。

二是认真开展防汛准备工作检查。结合“隐患治理年”、“两防”回头看、雾季安全会战以及海上碍航物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要求,深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安全隐患治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改及动态监控。突出“四客一危”船舶、施工作业船舶、旅游船艇、乡镇小型船舶以及渡口渡船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船舶主动落实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开展内部巡逻船舶、车辆、VTS及通信设施设备、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内部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三是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VTS系统和巡逻船艇加强港区、锚地和航道、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交通密集区等重点水域以及烟大、蓬长客运航线动态管理,认真做好暴风雨影响期间船舶交通管制工作,维护良好的海上通航秩序。严格执行“四客一危”船舶以及施工作业船舶适航风级规定,严格抽查定期签证船舶,加强对雷雨天气条件下危险品运输船舶航行、停泊与作业的安全监管。

四是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与应对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雷雨大风、热带气旋以及风暴潮等恶劣气象,随时掌握海上风力和码头潮水变化,及时向涉海单位及社会公众发布海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充分利用VTS、VHF、短信等手段及时向船舶提供安全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值班与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应急待命和重大险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措施到位、处置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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