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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局对集装箱装运进口废物原料全面实施电子监管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辽宁检验检疫局以大窑湾口岸为试点,对集装箱装运的进口废物原料全面实施电子监管系统。该系统自10月23日正式开通以来运行良好,为报检企业提供了方便。

“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由国家质检总局开发,对经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废物原料、废物原料的警示通报等信息,通过总局的信息平台传输到废物原料的入境口岸,如同拉起一道境内外一体化的电子网,成功地将“洋垃圾”堵于国门之外.

辽宁检验检疫局在进行系统推广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派员到北京参加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培训班”、对内部人员和报检企业培训、申请电子密钥、登录系统调试、使用人员授权、试运行等。按照总局的计划,结合辽宁检验检疫局的实际情况,辽宁检验检疫局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在大窑湾局试运行半个月,现已取得成功;第二步,待辽宁检验检疫局CIQ2000系统完成大集中后,在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内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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