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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出台
济南口岸办       

    新《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五一”出行渡运安全又有强有力保障。济南海事局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辖区浮桥安全监管,全面保障“五一”渡运客流高峰。

    《山东省渡运管理办法》共二十六条,适用于除纳入港口管理的渡运码头外的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沿海、内河设置或者撤销渡口和利用渡船、浮桥以及其他设施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该《办法》的出台,更好地明确和协调了港航管理机构、海事、水利、公安、海洋与渔业、黄河河务等部门的分工与协作,为共同做好渡运管理的有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按照《办法》规定,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对渡运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好《办法》,做好“五一”节浮桥安全监管工作,济南海事局积极准备,提前部署,确保辖区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通过到浮桥单位走访和沟通,消除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彻底整顿浮桥的各种设施,确保浮桥的正常营运;侧重检查浮桥通行情况,保证不受客流高峰阻隔;落实浮桥各营运单位应急待命制度,做到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全面保障了“五一”渡运客流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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