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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确定今后五年大通关建设总体思路
浙江省口岸办       

    按照浙江省政府关于“完善大通关体系”的部署要求,近期,在浙江省大通关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国税、外管等浙江省大通关建设办公室成员单位经调研、协商,并经浙江省政府领导同意,明确了今后五年浙江省大通关建设总体思路:围绕完善“两个平台、三大体系”,促进大通关建设从点上突破向系统突破转变,从单个部门推进突破向多部门联动推进突破转变,从局部区域突破向大区域突破转变,整体完善大通关体系,构筑高效规范的国际大通道。

    一是完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坚持在政府主导下,各有关口岸执法管理单位共建、共管、共享,全面推进地方电子口岸建设,逐步实现口岸执法管理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进行大通关联网作业,不断扩大电子口岸的应用范围,增强应用效果。

    二是完善区域大通关协作平台。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协作,突出抓好浙江省内“两关、两检”的协作工作。积极开展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大通关合作,拓展我省口岸腹地范围,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完善大通关高效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化通关监管制度系列改革,切实发展口岸查验“并联式”作业、“无纸化”作业。妥善处理好监管工作“严密”和“高效”的关系,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以及方法、技术,改革创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加快培育守法诚信企业,从根本上促进大通关建设。

    四是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口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一批与国际先进口岸接轨的大通关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各类设施设备集约化利用水平。进一步规范口岸中介市场管理,逐步建立透明的行业作业规范和收费标准。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浙江省内现代物流中心,提升口岸集疏运系统功能。完善和落实口岸执法管理单位优质服务承诺制,营造内紧外松的大通关服务环境。

    五是完善工作保障体系。深化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大通关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力度,健全大通关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通关效率评估机制,切实加大部门联动推进大通关建设的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口岸执法管理机构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化建设。通过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企业自觉自律、社会共同参与”的大通关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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