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检验检疫局现场工作人员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截获3批非法进境的种用方斑东风螺,并依法作了销毁处理,保护了海南省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安全。
2月22日,海南检验检疫局海口美兰机场办事处检验检疫人员在查验泰国曼谷进境旅客的携带行李时,发现了两个行李包60公斤未申报的种用方斑东风螺。检验检疫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没收了违法进境物,并对该旅客进行了批评教育。2月29日,检验检疫人员在监管自泰国曼谷进境的托运行李时,又发现了两箱20公斤的种用方斑东风螺。由于检验检疫和海关工作人员对该批行李实施了监控,无人敢前来认领。3月7日违法人员从泰国曼谷托运到海口美兰机场的第3批两箱20公斤的种用方斑东风螺再次被机场检验检疫人员截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凡从境外输入动物、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输入动植物和其他检疫物,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准予进境。对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由检验检疫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为此,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呼吁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引进动植物种子种苗时,一定要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引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防止可能带来的动植物疫病危害和生态失衡危险,共同维护好海南“生态省”、“无疫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