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烟台海事局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积极把握海上养殖布苗季节有利时机,推动烟台市海上碍航物专项整治活动进入关键阶段――重点整治阶段。该阶段重点是督促养殖业户限期清除碍航养殖,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保证专项活动取得实效,该局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工作研究,主动开展业务协调,采取4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攻坚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构建联合执法平台。3月6日,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海洋渔业、港航、安监、公安边防等单位召开了“海上碍航物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暨第二阶段工作协调会议”,积极推动建立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烟台市海上安全联合管理机制。
二是筹划有效活动形式。3月11日,与海洋渔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限期清理烟台海域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内碍航物的通告》,明确3月31日前由养殖业主自行拆除航道、锚地等可航行船舶水域内的养殖设施和网具。结合辖区养殖业户分布实际,认真研究限期清理通告的发布形式,明确了以各沿海县市区为单位,依靠当地政府,通过现场张贴、送达到户、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集中做好通告发布工作,确保养殖单位、个人全部掌握清理要求。
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海上碍航养殖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一旦发生触损无法保障养殖业户自身利益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养殖业户正确认识清理海上碍航物的重要性,提高自觉性,合法进行海上养殖和渔业生产,营造开展治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通过新华网、新浪网、人民网、中国水运网、中国渔网、胶东在线等数十家互联网网站,以及地方主流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海事、海洋渔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察组,深入养殖业户较集中的地区检查清理通告送达和落实情况,组织养殖业户座谈,推动实质性清理工作。通过海上巡航等动态检查手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通航水域内新设碍航渔养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