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事局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渤海湾多艘砂石运输船遇险的情况通报》要求,切实采取4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渤海湾烟台辖区砂石运输和施工作业船舶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和统一辖区砂石运输和施工作业船舶抗风等级核定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烟台海事局施工作业船舶砂石运输船舶抗风等级报备书》,明确了抗风等级核定的内部标准。截至目前,辖区50艘施工作业船舶和砂石运输船舶均按规定完成抗风等级核定并向海事部门备案。
二是开展施工单位、砂石运输施工作业船舶防风措施落实情况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大风天气下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恶劣天气到来前所有砂石运输施工作业船舶都能及时收到预警信息,并做好防抗准备。严格施工作业审批管理,严格审查作业单位气象预警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是逐一排查辖区13个施工作业项目,重点检查施工船舶、砂石运输船舶作业范围。督促各作业单位将为工程项目运送砂石料的船舶纳入施工船舶管理,并明确作业范围,严禁未经许可的砂石运输船舶参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四是加强施工作业船舶现场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海上巡查,加强对施工船舶夜间航行、作业、停泊状态信号显示情况的检查,严格限制未装设雷达和号灯的船舶夜间航行和作业。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和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滞留了存在42项缺陷(其中重大缺陷13项)的“建洋25”、“建洋26”轮,并禁止其参与施工,维护了施工作业市场秩序和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