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检验检疫局实施进出口商品“全申报”后查处的第一起案件结案。这是自今年1月1日起,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开始实施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监管机制以来查处的第一起案件。被查处的中山市某日用制品公司主动接受处理,并表示配合检验检疫工作。
该公司此次在中山港口岸申报出口的是一批名为“吹泡水”的商品,共3577箱、货值71365.14港元。“吹泡水”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塑胶制品的瓶子,系非法检商品;瓶子里装的是能吹起泡泡的水,含有化学成分,是非法检商品。但两部分结合在一起就成了儿童用来吹水泡的一种常用玩具。中山局根据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后,证实了该批货物实际为玩具类产品,属法定检验商品。但该公司并未将该批货物按规定报检,亦未取得出境货物通关单。
此前,该公司曾在中山局石岐办事处以非法检商品名义申报同类商品出口,被检验检疫人员发现申报商品属玩具产品,要求其按法检商品申报,公司表示不能理解。后经该局机电科检验鉴定,明确“吹泡水”系玩具产品,应按法检商品办理报检手续,并告知企业玩具产品出口有严格流程,还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并检验合格方能出口。对于该公司在石岐办事处的逃漏检行为,中山局考虑“全申报”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作了解释工作并给予了其改正的机会,未作处罚,商品随即被退回公司。
对此,中山局非常重视,对该公司的两次逃漏检行为进行了充分调查取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8000元罚款,并向其详尽宣传“全申报”的相关知识,帮助其申领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