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中,福州局在完成专项整治6个100%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既立足当前,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出台规范性措施,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又注重着眼长远,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监管和业务管理长效机制。在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方面,为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源头监管和全过程监控,大力开展出口食品“四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长乐出口鳗鱼“311”安全监控模式并在辖区大力推广;建立出境竹木藤柳草制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监控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出口产品质量;建立对输韩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药残监测普查机制,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和出口检测的针对性;建立出口货物口岸查验稽查机制,以杜绝伪报、瞒报等违法出口行为的发生;在玩具检验中建立油漆、油墨等高风险原料供货商备案制度和业务部门间出口竹木玩具协同监管机制,在出口建筑陶瓷检验中推行“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检测+符合性声明+监管抽查”的模式,等等。在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方面,为把好辖区出口企业登记备案准入关,制定实施出口货物生产单位登记备案工作规范;为规范业务类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审批、修改及废止程序,制定业务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同时组织人员对全局149项业务作业指导书进行制修订;为规范业务印章、样品、CIQ2000业务系统人员权限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了福州局业务印章管理办法、样品管理办法和CIQ2000业务系统人员权限管理办法等。
福州局将在完善前期建立的模式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思维、创新机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原料收购、标识加贴、溯源管理、口岸进出、检验检测等检验检疫关键控制点的长效质量监管机制上来,全面提高对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