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合肥海关分别与天津、青岛、湛江海关签署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将本省进出口货物的通关口岸,从省内直接延伸到“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重要口岸,开展了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业务,共完成货运量942万吨,货物总值14.7亿美元,实现了跨越性发展。
为使更多企业享受到区域通关便利,合肥海关去年评定增加了31家A类管理企业,使全省A类企业达到106家。又推出《合肥海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企业资格审批暂行办法》,对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企业资格条件进行调整,使区域通关适用企业范围从A类企业扩大到守法诚信的B类企业,受到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好评。
在区域通关实施的过程中,合肥海关采取了“铁海联运”、“江海联运”、“长江内支线中转”、“公路集卡”、“空运直转”等多种转关方式,实现了通关程序简捷、通关成本降低、运输方式便利、收付汇及退税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