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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检局落实质检总局支持海西建设28条意见取得成效
福建局办公室、法综处       

    质检总局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共8个方面、28条意见)后,福建国检局逐条提出落实措施和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28条意见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一、服务祖国统一大业,支持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一是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实行灵活高效的检验监管措施,力求“快速报检、快速检验、快速放行”及“时间零等待、货物零滞留、沟通零距离、服务零代价”。二是促进闽台经贸合作。确定戴克汽车、可门电厂等8个重点项目,对其进口成套设备及材料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三是支持闽台农业合作。主动服务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帮助台湾农民创业园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灵活处理来自台湾的人工养殖甲鱼卵,1-10月辖区入境台湾甲鱼卵965.6吨、241.8万美元,与上年同期比增(下同)485.2%和491.5%。四是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进入大陆。1-10月辖区进口台湾水果237.0吨、44.4万美元,比增16.9%和21.4%;进口台湾活鱼613.25吨、193.19万美元,比增15.31%和7.5%。五是加强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除害处理研究。牵头组织福建、厦门、广东等8个直属局和检科院开展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业务专项工作。六是推动两岸“三通”。实施出入境旅客申报机制改革,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马澎地区入境中国公民通关时间从每百人10分钟降为5分钟。七是加强闽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与合作。收集台湾甲鱼疫情疫病等资料,加强两岸动植物疫病疫情比对研究和风险分析。

    二、服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支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进出口工矿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有效性和打击违法出口行为5项专项整治,帮扶优良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支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县域经济发展。由扶持冠捷集团的“福清模式”向轻纺、包装、化工企业拓展;帮扶永春芦柑企业迎接智利官方实地检查;研究扩大福清、莆田鳗鱼、虾等水产品原料来源;扶持东山口岸成为两岸水产品贸易重要中转站。三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出台“支持福炼一体化项目建设八项措施”,已受理进口设备报检42批、货值2494万美元;跟踪福建液化天然气项目(LNG)检验检疫及协调事宜;对大唐电厂等在建重点项目进口设备、用煤做好检验检疫工作。

    三、服务“三农”,大力支持农食产品扩大出口。一是抓好源头管理。加强出口农食产品备案原料基地建设,帮促企业制订基地农兽药使用控制措施。二是推荐出口食品企业对外注册。今年共有59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美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注册,新增11家输韩食用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三是支持福建优势水产业发展。推动水产养殖协会成立渔药配送中心;在出口水产品集中乡镇试行“集中供药”;鼓励烤鳗企业建立自有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对大黄鱼备案基地的技术指导。四是扩大福建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注册备案。

    四、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提升企业和产业素质。一是促进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自控能力。派出100多人次深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对福炼一体化项目人员进行成套设备检验检疫技术培训。二是推广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对获得CCC认证的24家玩具生产企业进行监督复查,对11个ISO9000认证机构、8个HACCP认证机构进行监督抽查。三是推动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成2130家进出口企业的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将近4000家重点进出口企业纳入检验检疫信用管理体系。

    五、服务外向型经济,大力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一是加大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政策和信息服务力度。1-10月编发《国检信息.企业版》20期,帮扶企业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欧盟食品卫生新法规和EUP、REACH及RoHS指令等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与26家企业签订检测技术帮扶协议;组织近20家企业开展实验室检测技术比对试验;与省外经贸厅、省农办联合举办出口蔬菜、水产品、罐头、农产品龙头企业等培训班。

    六、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力支持优化对外开放环境。一是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支持福州松下港口岸牛头湾作业区对外开放;支持设立东山对台农产品出口加工区;支持大唐电厂、华电可门、宁德三沙等码头临时开放;支持深圳―福州―大阪、杭州―福州―新加坡国际航线的开通,支持晋江至澳门临时客运包机在晋江机场入境;二是支持福建临港产业、园区的发展。指导江阴港区、出口加工区、福州保税区江阴物流园前期及港外集装箱场站等信息化建设;推动福州保税江阴物流园区港联动项目的建设及报批工作;为出口加工区招商引资提供技术咨询;三是支持福建会展经济发展。完善“5.18”、“6.18”等展会检验监管和服务措施,支持名优特产品到金马澎和台湾岛展销。四是支持莆田秀屿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的发展。1-10月处理进口原木6.8万立方米、1306.6万美元,比增30.7%和22.9%。五是加快福建电子检验检疫和“金质工程”建设。“福建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系统”注册企业925家,查询量超过13万批次,为企业节约成本520万元;新增230家工矿企业安装电子监管系统。六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的建设。“福建省外来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组织28家下属和企业实验室参加“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组织8家企业实验室参加常见致病菌比对试验。

    七、服务和谐发展,深化完善条块作作机制。先后与厦门、江苏、浙江国检局签署协议,建立出口产品源头监管和口岸查验专项业务协作关系;分别与福州机场海关、安检签订合作备忘录;完善与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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